或問:「行善」跟「持戒」不是都一樣嗎?
答:戒法具備兩個涵義:
一、「有本期誓」:有猛利的初發心與誓願,自我要約期限。
二、「徧該生境」:所期誓的對象,普遍含該一切境界,非有條件揀擇、或利害關係。
二、「徧該生境」:所期誓的對象,普遍含該一切境界,非有條件揀擇、或利害關係。
「戒法」即以此二發心,納受戒體,然後依體起修。
「善法」則沒有戒體的這兩大內涵。
「善法」則沒有戒體的這兩大內涵。
就著戒法、善法兩者的差別,我們可以作以下四句交叉分析,藉此可比較業性差別,以及戒法之殊勝。
一、「善而非戒」:即世間的十善法,以及化教所明的各種善法。
二、「戒而非善」:即發惡心自誓受惡戒,也具"期誓"與"徧該"的特質。如自誓殺人,無有揀擇。又如屠戶盡其一生,皆以宰殺為業,世代傳承等等。
三、「亦戒亦善」:即佛制的戒法,聖道之法。
四、「非戒非善」:即一切惡法、無記法。
註:原文出自《行事鈔‧卷十六》、《羯磨疏‧卷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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