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我們流轉生死的根本,無非:
「起惡心」=>「造作惡業」=>「召感苦報」。
針對「惡法」,可大分為「性惡」與「遮惡」。
一、性惡:本體即屬惡法,違背世間因果道理。
無論佛制與不制,造作自然感得未來苦果,
故佛制定「性戒」以防護之。
若不防護,自然招感三塗果報,如何繼續行善或修行呢?
無論佛制與不制,造作自然感得未來苦果,
故佛制定「性戒」以防護之。
若不防護,自然招感三塗果報,如何繼續行善或修行呢?
佛針對「性惡」所制的戒條,名為「性戒」。
如五戒之前四條:殺戒、盜戒、邪婬戒、妄語戒。
受戒後違犯佛制的性戒,則有「業道罪」與「制教罪」。
如五戒之前四條:殺戒、盜戒、邪婬戒、妄語戒。
受戒後違犯佛制的性戒,則有「業道罪」與「制教罪」。
二、遮惡:體性不屬惡法,佛未制定前,造作無罪。
佛出世後,針對防止弟子妨亂道業(護自道業),
以及防止世間人的譏嫌(護他譏嫌),故制「遮戒」以防護之。
佛出世後,針對防止弟子妨亂道業(護自道業),
以及防止世間人的譏嫌(護他譏嫌),故制「遮戒」以防護之。
佛針對「遮惡」所制的戒條,名為「遮戒」。
如因飲酒而犯到其他戒,使道業退步,
且遭到世人的譏嫌,故制定飲酒戒。
受戒後違犯佛制的遮戒,則單有「制教罪」。
如因飲酒而犯到其他戒,使道業退步,
且遭到世人的譏嫌,故制定飲酒戒。
受戒後違犯佛制的遮戒,則單有「制教罪」。
「業道罪」:即世間法爾存在的因果道理。
如殺人,現世受到法律制裁,後世自然墮入惡道,
未來因緣際會時,仍須酬償對方一命等等。
如殺人,現世受到法律制裁,後世自然墮入惡道,
未來因緣際會時,仍須酬償對方一命等等。
可以透過修行的功德,削減受報的勢力,但不可滅除,
如佛亦因過去生當小孩子調皮敲魚頭,而有頭痛的果報,
否則即違反因果法則了!
如佛亦因過去生當小孩子調皮敲魚頭,而有頭痛的果報,
否則即違反因果法則了!
「制教罪」:針對受戒後,違犯佛制的戒法之罪,
又稱「犯戒罪」。可透過如法懺悔而滅除。
又稱「犯戒罪」。可透過如法懺悔而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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