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戴果德,作聖道基
因中果號,不應自輕
因中果號,不應自輕
法,有軌成的意思。這一條軌道,可搭載乘客,從起點到達終點,也是敘述因果的一連串過程。
凡夫的法,大分為善惡兩途。
種善因.得善果,是「善法之軌」。
種惡因.得惡果,即「惡法之軌」。
種善因.得善果,是「善法之軌」。
種惡因.得惡果,即「惡法之軌」。
而之所以稱為「戒法」,代表著幾種意義:
一、戒法是「聖道之軌」
戒法,專指聖人之法。持戒是聖因,既不是惡業,也不是只為了得到善果!持戒,種聖因.得聖果,是「聖法之軌」。
如事鈔卷三云:「直明此法,必能軌成出離之道。」
戒法,專指聖人之法。持戒是聖因,既不是惡業,也不是只為了得到善果!持戒,種聖因.得聖果,是「聖法之軌」。
如事鈔卷三云:「直明此法,必能軌成出離之道。」
二、戒法是「因中果號」
特定來說,初果以上聖人所修的「戒無漏學」,才堪稱為聖法。然而凡夫「納法成體」,即以凡身,修習聖道。表示凡夫領納聖人果德,作為因地起修的方法。
特定來說,初果以上聖人所修的「戒無漏學」,才堪稱為聖法。然而凡夫「納法成體」,即以凡身,修習聖道。表示凡夫領納聖人果德,作為因地起修的方法。
簡單的說,雖然凡夫還在起點,但是因為確定這一條軌道,必定通往聖人之終點,因此,凡夫「行持戒法」,也就等同於「修習聖法」,因為確信這一條軌道的「一致性」。
故事鈔卷三云:「今所受者,就已成而言,名為聖法。」
記解釋:「已成者,初果已上所修三學,名聖道故。今雖在凡,亦名聖法,因中果號也。」
記解釋:「已成者,初果已上所修三學,名聖道故。今雖在凡,亦名聖法,因中果號也。」
三、對戒法「不可自輕」
受戒人多,持戒者少。如事鈔卷十四云:「受者.法界為量,持者.麟角猶多。」
受戒人多,持戒者少。如事鈔卷十四云:「受者.法界為量,持者.麟角猶多。」
得戒之時,瞬間感發法界塵沙萬境,皆為持戒的對象。然而於境界當中堪任行持,卻萬中難得其一,如同麟頭上那一根角般的稀少。(麟是瑞獸,國君有道乃現。止有一角,舉此喻其少耳。)
之所以稱為「戒法」,其目的就是為了警策初受戒的人,應當尊重珍惜自己所受的戒體,不應該輕忽怠慢。戒法,是聖道本基,只要「奉敬守護、淨如明珠」,就能夠轉凡成聖、了脫生死,萬萬不可輕忽!
故業疏記卷十五云:「受者雖多,而不自知所受之體。欲警學者,故發是問!」
又云:「舉果目因,以其能通聖道故!復令受者,不自輕故!」
又云:「舉果目因,以其能通聖道故!復令受者,不自輕故!」
(備覽.戒法.通敘戒法.示相彰名.正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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