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6日 星期一

戒律就是僧尼的生活

道宣律師撰述《南山三大部》,以其智慧,將佛陀一代時教切割為化制二教。凡是戒律規定出家人的部分,都稱為「制教」。其餘經論,稱為「化教」。
而其分割線就在於「犯罪之有無」。因為出家人受的戒律,就是他應該要過的生活,倘若該做不做、不該做卻做,就會有「犯戒罪」的過失。這一份過失,來自於他違背當初受戒時發的誓願。同樣的,只要老實奉行,過好僧人的生活,其功德也比一般人還要殊勝。
而經論中的義理,佛陀並沒有硬性規定。願意照著修,就可以開發一分定慧的自性功德;如果沒有修,也不會有過失。
只能說,化教修與不修,只關係到對自性、對真理的隨順或違背;而制教則明確關係到戒法的持與犯,罪業的輕與重。
故制教又稱為"行教",不受則已,只要受戒,是必須在生活中去實踐的。尤其針對比丘、比丘尼二眾,他們所受的戒,剛剛好就是他們完整的生活,大小一切事務、食衣住行,全部都有規定。包含佛門七眾受戒、懺悔的法事,都必須由僧尼承擔。
他們所受的戒法,就等同於他們的生活,因此稱之為制教、行教。

資持云:「一代時教,總歸化行。
開其信解,用捨任緣,故名化教。
制其修奉,違反有過,名為行教。」
業疏云:「
化教.則通被道俗,專開信解之門。
行教.則局據出家,唯明修奉之務。」
(戒法.1通敘戒法.1示相彰名.1正示.1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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