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三藏中,「經」也稱為法,「論」也翻成無比法、對法,為何只有戒稱為「戒法」?
經論大多以定慧為宗旨,修證過程中,以「得意忘言,一以貫之」為目標。而戒法則完全相反,一切修持,必定以律藏中的開遮持犯為依據,只要事相有犯,就必須依法懺悔,沒有所謂的「你們誤會了!我沒有那個意思...」。
在世間的各行各業中,只要能精巧熟練、掌握要領,如同茶道、花道、香道...只要領悟那一個「道」,他自然能夠法法貫穿、千變萬化,而總不離開「道的宗旨」。但是反觀法院的「律師」,縱然再資深,也絕對必須依照法律的規範來判決。
故三大部說律藏是「是非可否,必從(律)文(裁)斷,故與餘(經論二)藏,法(的涵)義(差異,猶如)天(壤之)別。」
又者,雖然經論兩藏也屬於法,但是戒律是基礎、是根本,他是共通的必修科目,要得定慧,必先持戒。因此之故,律藏拔得頭籌,單獨得到戒法的頭銜!因此,我們不稱「經法」、「論法」,而只稱律藏是「戒法」。
故南山引大智度論云:
「餘藏所詮,意存定慧;
此中顯宣戒行,為萬善之因基;
故先取法名,引生後二也。」
「餘藏所詮,意存定慧;
此中顯宣戒行,為萬善之因基;
故先取法名,引生後二也。」
又云:「若就通論,
三藏教詮,並名為法;
但戒引生軌物義勝,先據斯目;
餘(經論兩藏)雖(也)號(稱為)法,
(但因住持世間、以法軌行的功能相對較)弱,
故不(特別)彰(顯出來)。」
三藏教詮,並名為法;
但戒引生軌物義勝,先據斯目;
餘(經論兩藏)雖(也)號(稱為)法,
(但因住持世間、以法軌行的功能相對較)弱,
故不(特別)彰(顯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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