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6日 星期一

戒法是什麼? (一)

四聖諦中,
苦集是「世間因果」,
滅道是「解脫因果」。
世尊用他的佛眼徧觀宇宙,
將眾生分為十法界。
「六凡法界」,
以煩惱造業為因,
以苦惱輪迴為果。
「四聖法界」,
以依法修行為因,
以解脫安樂為果。
「法」,就像火車的軌道,
當自己甘心在輪迴中繼續起惑造業,
卻絲毫不覺得苦,反以為快樂時,
就意味著~
這是自己選擇的六凡軌道。
當自己設定「我就是凡夫」時,
就已經買了一張:
從「集站」前往「苦站」的車票,
獨自坐上這台
無常幻化、四大和合的血肉之軀,
這台列車就遵循著六凡軌道,
開始駛往遠方的苦站。
這一個身體就像火車一樣,
可以修凡法,也可以修聖法,
而一切都決定於
最初如何設定自己的「生命軌道」而已。
故應常自我反問:
我這一個身體,
是要拿來作凡夫?還是要當聖人?
故鈔記云:
「軌成者,示法義也。」
「法雖兩通,不能委辯。」
「但示”法之功力”,文不明指"何者是法"?
意令學者,(自)思而(求)得之。」
(備覽.宗體.戒法.通敘戒法.示相彰名.正示)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