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6日 星期一

戒律是僧人的基本學養

其實原本每一位僧人都應該有處理自己、處理大眾的能力,這是佛制任何僧人受比丘戒後都要起碼五夏專精戒律,直到具備誦戒羯磨的本份事,才開許進修定慧的。因此本因法師在說明會就說過:本來每一個僧團都應該自己有處理事情的能力。
佛陀在戒律中,縱然比丘只是小過失,但是影響到僧團規矩時,大眾都可以對他實施呵責、驅擯,倘若言行不懂得自我檢點,辱罵在家人、或是到處說是非等等,破壞在家人對三寶的信心,僧團都還要派人帶著這位比丘去向在家人賠不是呢!
而當比丘違犯重大過失,或是邪見不願意接受正法時,僧團也都應該加以治罰,暫時將他的比丘身份「暫時褫奪公權」,讓他自己反省悔改,才恢復他的權力。倘若犯了四根本戒,佛陀開許經過懺悔後保留僧人身分,但是就從此不再具有比丘全面實質的意義了。倘若選擇不懺悔,僧團就要將他滅擯,永出僧海。
而面對另一種極度惡性的比丘,任何僧團、全教界已經完全拿他沒辦法的,佛陀才說「滅擯」,也就是公告讓「全部佛弟子」知道,從今以後大家看到他,就像看到「空氣」一樣,當作沒有這一個人。這樣的處罰方式,遠比訶責、驅擯等治罰都還要嚴重,因為這代表所有人已經對你「徹底失望」,你也完全不接受法的勸諫,今後任由您隨意來去,就當作沒有你的存在一樣。
羯磨治罰,是針對事態嚴重性,有其輕重次第的,並不是馬上就對他默擯。而驅擯、滅擯、默擯這三者,是有其特定差別的…
而地藏十輪經提到,邪見顛到,扭曲正法的比丘跟在家人,其罪惡遠比造五無間罪還要重,面對這種邪見比丘,雖然還是應該尊重他身上那一件袈裟,但是戒律也說對邪見破戒的人,在家人可以不用頂禮供養的!

弘戒的關鍵

弘揚戒律的人,無論是傳戒場的授戒師,或者教導戒學的師長,用何種角度切入至關重要。
唯識當中提到八識田中的三種種子:「我相種子、名言種子、業力種子」。其中「名言種子」是最重要的,因為精確而相應聖道的名言,對內不但能夠對治我法二執,而且對外能夠催伏惡業,轉變業力。因為修行的根本,正在於以第六意識的名言,對治第七識恆常執著的我見、我慢、我癡、我愛,也同時對治身口的業力造作。
持戒一開始最明顯的效果,就是「業力種子」的轉化,因為至少身口二業能夠隨順戒法,不造惡業。然而戒律更重要的核心,在於明白「戒無漏學」的意義,也就是對治身口二業的目的,在於對治「我相種子」,解脫煩惱束縛。
因此,當我們吸收戒律的名言種子之時,倘若不明白戒律的根本目的,很容易一頭就栽進去行為上的約束,而產生另外一層法執。一旦卡在戒相的法執日久養成,「我相種子」也就滋長壯大,而不自覺。甚至還是覺得自己持戒精嚴,而生起大我慢,整天跟別人比較對立。故廣欽老和尚曾說:「修行,不要在形式上裝飾我相。」
誠如蕅祖所說:「儻恃己修:見不修行,便生忽慢。自持戒,慢破戒者。自讀誦大乘,慢無聞者。自解義,慢愚魯者。自觀心,慢口說者。人我山高,勝負情重,畢生勤苦,止成修羅法界,去菩薩道遠矣。」
判斷行為的染淨標準,除了必須符合戒相之外,更重要的是我相對治深淺。倘若能夠將「我相與行為」兩者之對治結合於戒相名言教授當中,或許方能事半功倍、契符佛意,而且也才不會有副作用,如同本來為了治病而吃藥,結果病沒治好,反而又衍生其他副作用,得不償失。
回頭再反思南山律的法、體、行、相四大科目,祖師的教授並不是馬上就在戒相上鑽研,而是先明白"戒法"在整個學佛、戒定慧三學中的定位,他是「聖道本基」。然後設定好以最究竟的佛果為目標,發起「三聚圓修」的誓願而感發無作戒體。然後才正式進入戒相探討、戒行實踐,或許有其深遠的涵意。

戒律就是僧尼的生活

道宣律師撰述《南山三大部》,以其智慧,將佛陀一代時教切割為化制二教。凡是戒律規定出家人的部分,都稱為「制教」。其餘經論,稱為「化教」。
而其分割線就在於「犯罪之有無」。因為出家人受的戒律,就是他應該要過的生活,倘若該做不做、不該做卻做,就會有「犯戒罪」的過失。這一份過失,來自於他違背當初受戒時發的誓願。同樣的,只要老實奉行,過好僧人的生活,其功德也比一般人還要殊勝。
而經論中的義理,佛陀並沒有硬性規定。願意照著修,就可以開發一分定慧的自性功德;如果沒有修,也不會有過失。
只能說,化教修與不修,只關係到對自性、對真理的隨順或違背;而制教則明確關係到戒法的持與犯,罪業的輕與重。
故制教又稱為"行教",不受則已,只要受戒,是必須在生活中去實踐的。尤其針對比丘、比丘尼二眾,他們所受的戒,剛剛好就是他們完整的生活,大小一切事務、食衣住行,全部都有規定。包含佛門七眾受戒、懺悔的法事,都必須由僧尼承擔。
他們所受的戒法,就等同於他們的生活,因此稱之為制教、行教。

資持云:「一代時教,總歸化行。
開其信解,用捨任緣,故名化教。
制其修奉,違反有過,名為行教。」
業疏云:「
化教.則通被道俗,專開信解之門。
行教.則局據出家,唯明修奉之務。」
(戒法.1通敘戒法.1示相彰名.1正示.1化制)

頂戴果德,作聖道基;因中果號,不應自輕。

頂戴果德,作聖道基
因中果號,不應自輕
法,有軌成的意思。這一條軌道,可搭載乘客,從起點到達終點,也是敘述因果的一連串過程。
凡夫的法,大分為善惡兩途。
種善因.得善果,是「善法之軌」。
種惡因.得惡果,即「惡法之軌」。
而之所以稱為「戒法」,代表著幾種意義:
一、戒法是「聖道之軌」
戒法,專指聖人之法。持戒是聖因,既不是惡業,也不是只為了得到善果!持戒,種聖因.得聖果,是「聖法之軌」。
如事鈔卷三云:「直明此法,必能軌成出離之道。」
二、戒法是「因中果號」
特定來說,初果以上聖人所修的「戒無漏學」,才堪稱為聖法。然而凡夫「納法成體」,即以凡身,修習聖道。表示凡夫領納聖人果德,作為因地起修的方法。
簡單的說,雖然凡夫還在起點,但是因為確定這一條軌道,必定通往聖人之終點,因此,凡夫「行持戒法」,也就等同於「修習聖法」,因為確信這一條軌道的「一致性」。
故事鈔卷三云:「今所受者,就已成而言,名為聖法。」
記解釋:「已成者,初果已上所修三學,名聖道故。今雖在凡,亦名聖法,因中果號也。」
三、對戒法「不可自輕」
受戒人多,持戒者少。如事鈔卷十四云:「受者.法界為量,持者.麟角猶多。」
得戒之時,瞬間感發法界塵沙萬境,皆為持戒的對象。然而於境界當中堪任行持,卻萬中難得其一,如同麟頭上那一根角般的稀少。(麟是瑞獸,國君有道乃現。止有一角,舉此喻其少耳。)
之所以稱為「戒法」,其目的就是為了警策初受戒的人,應當尊重珍惜自己所受的戒體,不應該輕忽怠慢。戒法,是聖道本基,只要「奉敬守護、淨如明珠」,就能夠轉凡成聖、了脫生死,萬萬不可輕忽!
故業疏記卷十五云:「受者雖多,而不自知所受之體。欲警學者,故發是問!」
又云:「舉果目因,以其能通聖道故!復令受者,不自輕故!」
(備覽.戒法.通敘戒法.示相彰名.正示)

制戒/誦戒 時節與廣略之區別

佛陀成道後的最初五年間,半月誦戒都是由佛親自誦略戒:
善護於口言,自淨其志意,
身莫作諸惡;此三業道淨,
能得如是行,是大仙人道。
到了第五年,才發生比丘初犯婬之事,自此佛陀就開始隨著弟子的過錯予以糾正,然後一一制定戒條,但是每半月都還是由佛陀親自誦略戒而已。
每一條戒的緣起,最初一定會有一位比丘示現犯錯,然後佛陀才制戒,而這最初犯錯的比丘,他並不會有「犯戒」的過失。但是只要佛陀正式制成「戒條」了,任何比丘如果又犯,那就正式稱為「犯戒」了!
到了第十二年,開始有比丘「重犯」。在這一天晚上誦戒時,佛陀坐在上面都不開口,初夜過了、中夜過了...到後夜也快過,明相都快要出來了,阿難前後請示了三次,佛陀都只回答:「佛不在不清淨的大眾當中誦戒!」...此時目犍連尊者就用天眼通觀察,發現距離佛不遠之處,有一比丘在這半月當中曾盜取金蓮花葉,因此犯了「盜戒」,但是他卻覆藏沒有出來發露懺悔。於是尊者就將這犯戒的比丘拖了出去...等尊者進來後,佛陀就訓誡尊者,應該要讓當事人「自言」,不應該用天眼去觀察誰犯誰不犯。此時,大眾全數清淨,佛陀才誦略戒。誦完沒多久,明相就出來了。
此時,佛陀正式宣布,從今以後,由弟子們自己誦戒,而且是誦「廣戒」,也就是一條一條完整的比丘戒本。在此之前的十二年之間,雖然比丘隨犯、佛陀隨制,但是一旦佛陀制了,就不會有比丘重犯了,因此這十二年當中的比丘,都稱為「無事僧」。從此也顯示出,從第十二年後,比丘的煩惱漸漸增長,開始有重複犯戒、覆藏罪過的狀況發生。佛陀也就將誦戒責任交給弟子們,並且制定許多羯磨法,作為安定僧團、肅清佛門的家規。
因此,
1.「制戒方面」:
第五年後佛陀才開始制定廣戒。前五年都只以略教偈子作為最高指導原則,也沒有任何比丘違犯過失。
2.「誦戒方面」:
前十二年都由佛陀親自誦略偈。第十二年之後,開始由比丘自行推舉持律能背誦戒本的人出來「代佛誦戒」。
簡單歸納如下:
1.佛陀制戒:
前五年-「制略戒」
五年後-「制廣戒」
2.半月誦戒:
前十二年-「佛陀親誦略戒」
十二年後-「比丘自誦廣戒」

佛歡喜日、僧自恣日

明天是解夏自恣日,每個人都必須在大眾當中,虔誠請求大家憶念我、檢視我,在結夏期間(今年閏六,共四個月)我的行為有沒有違犯戒律?有沒有任何不如法的地方?倘若有,我虔誠地請求諸位大德能夠慈悲指正我,讓我有發現、懺悔、改過的機會。
法界所有道場,在每年的這一天,可說一路攀登,來到最隆重、最重要的高潮。因為解夏剋期精進,大家都在道業上有滿滿的收穫。一方面,僧人藉著自恣後,都回復戒體清淨皎潔,因此之故,自恣日又稱為「佛歡喜日」!就因自恣還淨的關係,這一天是"一整年"當中,唯一不用誦戒的一天!由此可見,自恣在佛陀心目中站的地位與重要了。
律藏中,佛陀是所有七眾弟子的大導師。我們跟佛陀是師生關係,自恣或者半月誦戒,都是例行性的重要會議。佛陀所要強調的,是一種「僧格」,是一種身為出家人該具備的「氣質」。
自恣,不但無形中消除了根深蒂固的「我慢」以及凡夫喜好「覆藏」罪過之心,也在謙卑仰仗大眾之中,反過來成就了自己道業。這一份氣質與僧格,或許才是身為學生供養大慈悲父,令師歡喜最好的禮物吧!一個出家人,只要僧格養成,隨著他到任何一個地方,自然能夠回復大師教法,建立起師長的事業,令師歡喜。在浩瀚無涯的十方僧海之中,令一切有緣眾生,隨嚐一滴,皆同一味!
註:
圖為上慧下律法師、上果下清律師,於9/3彰化齋僧時,長老大德慈悲互相禮之剪影。
由長老們慈悲演示:僧倫座次.有條不紊,如法如律.上敬下和,更凸顯出"僧海澄清,同一大師"之「釋子家風」至今不墜也!...至誠頂禮二位長老和尚!

積極無悔的「健康持戒心態」

堅守戒行,
固然從對佛戒的「信心」而來,
但是更重要的,
是「智慧的抉擇」。
其中必定包含
苦集二諦的「業果抉擇」。
也必包含
滅道二諦的「解脫抉擇」。
通盤客觀的認識,
不帶一絲壓抑及盲目,
才會心甘情願、無怨無悔,
至少也才懂得尊重戒法,
以慚愧心、自慶歡喜地走下去。
縱然
我們沒法一下持得很好,
但是那一份自慶與法喜,
敞開接受、學習老實,
才是學佛最關鍵的第一步!
我們修行求的,
信心與智慧的結晶,
不也只是那一份~
「積極無悔的健康心態」而已嗎!?

律中之最

戒律「住持」的功能強大,而且開遮持犯都是按照記載來判定,沒有馬虎,故在三藏中,獨得「律藏」之名。但是實際上,經論也都有「律」~「法、軌則、楷定」的功能。
散在經論當中的相關戒律,我們稱之為「隨經律」。如果拿隨經律跟律藏來比,還是以律藏為優先。而律藏當中,又以比丘(尼)戒本為行持的根本,故戒本說:「一切眾律中,戒經為上最!」
半月半月誦的「戒本」,是所有律藏的根本。而律藏又是所有三藏中「律的根本」。由此更可體會戒律防非止惡,佛制半月誦戒的重要性了!如戒本云:「如來立禁戒,半月半月說。」

佛依「戒法」分次第,非以「男女」分尊卑

居士問:
佛制在幾百年前的印度,印度是種姓階級社會,男尊女卑習性深重,訂這樣的佛制我可理解。但如今台灣社會,習佛者女多於男、出家者亦女多於男。固然,男眾習佛過程業障少於女眾,習佛較易有成,故佛弟子們對男僧眾的敬重往往更甚於女眾。但長此以往,焉知女眾比丘尼或居士不會有如觀音菩薩以女身再世者?有幸遇此女身觀音菩薩,男眾比丘拜或不拜?
因此,我的重點:
領眾者若有德有能領眾,是男是女有何差別?
..
法師答:
請以法論法,莫牽扯到其他凡夫無法洞悉之現象。正因為有崇尚怪力亂神的心態(如觀音再世...),才讓此一邪見邪行者有機可乘。
再則,佛陀制戒乃為建立僧團規範與倫理,並非重男輕女。況且僧尼本不同法,僧團本該各自獨立運作,沒有誰領導誰的問題存在。
佛子七眾依法次第禮座,無關男女性別問題。沙彌(男)仍需頂禮比丘尼(女),乃至需頂禮進受六法,並隨學比丘尼戒法的式叉摩那尼(女)。依戒法分次第,並非以男女分尊卑。而同為比丘或同為比丘尼者,尚須依戒臘高低,低戒向高戒者頂禮。律典上有提到,當高戒者向低戒者習法時,應承事一切奉侍,"唯除禮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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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一個都不行(二) ~戒律之序正流通

「戒法」,就像天台的「五重玄義」,只要明白他要詮釋的綱領,他在三學中所處「聖道本基」的根本地位,隨順戒法,就能引生定慧功德等等,就可以掌握全盤精神。五重玄義雖然言簡意賅,但是他是整部經典的骨髓,如果不明白持戒的宗旨,縱然照本宣科、依文解義,也只成為人天福報,如何剋證聖果?
「戒體」,就如「序分」。一切就從在戒師前求得清淨戒體開始,按照自己受的戒體,開始踏上真修實煉。而且大乘的戒體,更能夠將一切昇華迴向佛果菩提,功德不可思議!
「戒行」,就像「正宗分」。佛陀正式說法、讓當機眾聞法悟道。戒律的宗旨,就在轉化三業、改變氣質。我們的生命,也在這當中默默改善,得到實際的利益。如果不依教奉行,光有戒體也會漸漸蒙塵染汙,得不到效果。
「戒相」,就像「流通分」。持戒為因,斷煩惱、證聖道為果。這個因果是千真萬確、真實不虛的。自己得到利益,也希望別人都得到這一份利益,所以廣為流傳於十方後世。戒律能夠廣為流傳,就是因為自己得到利益跟喜悅時,這一份戒德法喜無形中感染了別人,自己戒相莊嚴,感動眾生,而使得大家知道戒律的重要性,能夠一代一代住持、流傳後世。

戒法是什麼? (四) ~戒律獨得「法」的頭銜!

有人問:三藏中,「經」也稱為法,「論」也翻成無比法、對法,為何只有戒稱為「戒法」?
經論大多以定慧為宗旨,修證過程中,以「得意忘言,一以貫之」為目標。而戒法則完全相反,一切修持,必定以律藏中的開遮持犯為依據,只要事相有犯,就必須依法懺悔,沒有所謂的「你們誤會了!我沒有那個意思...」。
在世間的各行各業中,只要能精巧熟練、掌握要領,如同茶道、花道、香道...只要領悟那一個「道」,他自然能夠法法貫穿、千變萬化,而總不離開「道的宗旨」。但是反觀法院的「律師」,縱然再資深,也絕對必須依照法律的規範來判決。
故三大部說律藏是「是非可否,必從(律)文(裁)斷,故與餘(經論二)藏,法(的涵)義(差異,猶如)天(壤之)別。」
又者,雖然經論兩藏也屬於法,但是戒律是基礎、是根本,他是共通的必修科目,要得定慧,必先持戒。因此之故,律藏拔得頭籌,單獨得到戒法的頭銜!因此,我們不稱「經法」、「論法」,而只稱律藏是「戒法」。
故南山引大智度論云:
「餘藏所詮,意存定慧;
此中顯宣戒行,為萬善之因基;
故先取法名,引生後二也。」
又云:「若就通論,
三藏教詮,並名為法;
但戒引生軌物義勝,先據斯目;
餘(經論兩藏)雖(也)號(稱為)法,
(但因住持世間、以法軌行的功能相對較)弱,
故不(特別)彰(顯出來)。」

戒法是什麼? (三)

之所以稱為戒法,
就是告訴我們:
1.確實有這一條聖法軌道,
他的存在,
就像我們這一生遭遇的苦難,
同樣真實不虛,平等平等。
2.這一條軌道,
確實能夠引領著我們,
透過
熄滅煩惱、端正三業,
最後得到涅槃寂靜。
他是生命的真實依靠與皈依棲息處。
3.我們因為明白,所以受戒。
受了戒後,就要學習戒法,
照著戒法,落實戒行。
只有開始做,火車才會走,
否則有車有軌道,還是沒有用。
故鈔云:「言戒法者,
語法而談,不局凡聖。
直明此法,必能軌成出離之道!
要令受者,信知有此。」
(備覽.宗體.戒法.通敘戒法.示相彰名.正示)

戒法是什麼? (二)

法,代表著真理,
他是通於凡夫聖人的。
六凡因修「集」而得「苦」,
四聖因修「道」而得「滅」,
這十條軌道法爾如是,
縱然佛陀也無法抹滅他的存在。
佛性的可貴,
在於他同時具備凡聖二法的"彈性"。
而修行者的尊貴,
在於他願意捨棄凡法,
義無反顧地追求聖法。
凡走過來的人都知,
把可貴的佛性拿來修凡法,
終究只是一段殘影與惋惜而已。
..
須知,
戒律之所以被冠上"法"字,
意味著只要依循戒法,
必定能夠離苦得樂、轉凡成聖,
律上形容他「必能軌成出離之道!」
從"得戒"的那一刻起,
就買了從「道站」通往「滅站」的車票,
接下來只需放心的,
將自己這台列車交給這一條軌道,
身口意三業老實持戒奉行,
他自然就會載著我們
通往涅槃寂靜的四聖法界之中!
故鈔記云:「
法,雖(凡聖)兩(雙)通,
不能委(詳細)辯(釋),
(此處)但從聖(法而)論。」
鈔云:「言戒法者,
語法而談,不局凡聖。
直明此法,必能軌成出離之道!」
(備覽.宗體.戒法.通敘戒法.示相彰名.正示)

戒法是什麼? (一)

四聖諦中,
苦集是「世間因果」,
滅道是「解脫因果」。
世尊用他的佛眼徧觀宇宙,
將眾生分為十法界。
「六凡法界」,
以煩惱造業為因,
以苦惱輪迴為果。
「四聖法界」,
以依法修行為因,
以解脫安樂為果。
「法」,就像火車的軌道,
當自己甘心在輪迴中繼續起惑造業,
卻絲毫不覺得苦,反以為快樂時,
就意味著~
這是自己選擇的六凡軌道。
當自己設定「我就是凡夫」時,
就已經買了一張:
從「集站」前往「苦站」的車票,
獨自坐上這台
無常幻化、四大和合的血肉之軀,
這台列車就遵循著六凡軌道,
開始駛往遠方的苦站。
這一個身體就像火車一樣,
可以修凡法,也可以修聖法,
而一切都決定於
最初如何設定自己的「生命軌道」而已。
故應常自我反問:
我這一個身體,
是要拿來作凡夫?還是要當聖人?
故鈔記云:
「軌成者,示法義也。」
「法雖兩通,不能委辯。」
「但示”法之功力”,文不明指"何者是法"?
意令學者,(自)思而(求)得之。」
(備覽.宗體.戒法.通敘戒法.示相彰名.正示)

律藏中的「依止法」



律藏中的「依止法」,乃是針對新受戒比丘,必須依止得戒和尚學習戒律,包含一切戒法、羯磨法。直到能夠完全明白比丘本份事為何?之後方可離師,否則,縱然果證羅漢,佛制仍必須依止律師。
從律藏的角度來說,依止的本意,是因為自己身為比丘身份,具有「住持正法」的責任,為了「明白、學習、承擔」這一切本份事,故需依止在師長身邊學習。
律中兩臘的比丘什麼也不懂,就收了徒弟,還帶去給佛看。佛陀呵斥:「自己都還沒斷奶!還欠人教,要怎麼教弟子?」如果不懂戒律,縱然通達經論,仍然不可收徒弟、受人依止。
而依止法中,如果師長本身有重大過失,不但不可以受人依止,佛陀甚至開許旁邊的人,可以用各種善巧,誘導他的弟子離開,趕緊另覓明師學習去。
律藏對於大大小小事務,都有詳細的制定。什麼資格才能當師長、受人依止?巨細靡遺。絕對不是隨便用依止法「扣人帽子」,或者用「地獄果報」恐嚇弟子,種種不如法手段。
菩薩戒也制定,師長不可為了私心、名利心,而廣收眷屬徒眾,扣留在身邊。彼此間所有關係,都是建立在「法」上。如果不是,又為何要出家呢?僧法何在?
下引律藏數段,
以供參考:
1.
為利養故、為名聞故,
惡求多求,貪利弟子。
而詐現解一切經律,
為供養故,
是自欺詐,亦欺詐他人!(梵網經)
2.
依止意者,
新受戒者,創入佛法,
萬事無知,動便違教。
若不
假師示導,進誘心神;
法身慧命,將何所託?
3.
故《律》中制未滿五歲,
及滿五夏愚癡(不學無知)者,
令依止有德。
使咨承法訓,匠成己益。
4.
《四分》:
諸比丘.輒爾依止,
不能長益.沙門道行。
佛令選擇.取依止。
即師有破戒、見、威儀等,
並不合為依止。
5.
因二歲比丘,
將一歲弟子.往佛所。
佛訶責云:「汝身未斷乳!
應受人教授,云何教人耶?」
若師有非法,
聽餘人.誘將弟子去。
6.
《善見》云:
若不解律,但解經論,
不得度沙彌.及依止。
7.
《僧祇》:
成就四法,名為持律。
謂知有罪、知無罪、知輕、知重,
下至知二部律,得作和尚。

戒法與戒體的差異 (三) ~犯戒破戒,多由「不知戒法」而來!

世出世間一切萬法,
歸納不出「人」與「法」,
煩惱也不出「人我執」、「法我執」。
而總歸於無法超然客觀,
由此無從追尋的誤解,
而後抓取,不願放手...
戒法與戒體的差別,
也總歸於「人法之間」而已。
一切大小乘戒律的宗旨,
不外乎
1.「善護自他戒體」,不令沾染汙垢;
2.「守護戒法純正」,不令變質曲解而已。
只要緊扣著
「個人」-言行的問題,
「正法」-知見的問題,
即可掌握佛陀之所以制戒,
只為對治惑業、離輪迴之大方向宗旨。
如菩薩戒中,
不可勾結唆使政府介入佛門,
禁止塑造佛像、印製經典,
甚至立法管制僧人、打罵僧人。
一方面「守護正法」,
不令毀滅住持三寶形像。
另方面「守護戒法」,
不令毀滅羯磨僧事僧決。
只要政府因聽信而執法,
過程中一切毀佛滅法、打罵僧尼,
隨著時間長短累積的過失;
乃至處罰過程中導致死亡,
由「教他殺」所構成的殺生重戒,
一切都將由最初發起的人承擔。
故知,
「犯戒破戒,多由不知戒法而來!」
聲聞戒制定比丘五夏學戒,
倘若不明戒法,
甚至盡形壽都不可離開師長。
菩薩戒更嚴謹於
知見之邪正、發心之廣狹,
如果擔任師長,
更注重於這一份「大乘正見」授受之精確度。
法體行相,
四科本自一體,
納受戒體後,
尤其重視於學習戒法、實踐戒行。
戒法之所以究竟圓滿,
是由佛眼徹照十法界而制立,
故任何一條戒法,
當中開遮持犯必定包含於一切境界,
詳細實用,決不模糊曖昧。
對戒法沒有疑惑了,
戒行才會落實沒有虛假。
戒行落實了,
戒體才能常保清淨,
這一切,皆由「學習戒法」開始。
故常聽到的戒律三步驟:
「受戒、學戒、持戒」,
即指
「納受戒體、學習戒法、持守戒行」。
法體行具足了,
戒相自然隨之而來,
一切終究不出於「法體行相」四大綱要。

戒法與戒體的差異 (二) ~從「破戒」與「謗法」分析

戒律,
是一門"空即是色"的「緣起學問」。
眾緣具足,如法受戒很不容易,
捨戒破戒,卻可能只需一剎那間。
納受戒法,成為戒體,
是就著「建立面」來說。
如果就著「破壞面」,
也可分成兩方面:
一、破壞戒體:
自己違犯了根本重戒,
就稱為「破戒」。
如果破壞他人的戒體,
就稱為「破他梵行」。
「梵」,有「清淨」義。
特定,則指玷汙僧尼,
破壞他人的「不婬欲戒」戒體。
廣泛,則包含一切根本重戒。
二、毀謗戒法:
「戒法」既然是道諦真理,
當然就不是人為能夠破壞的。
然而,
就著邪知邪見,
扭曲眾生對真理的認知來說,
可稱之為「毀謗」。
例如:
明明律藏是如何記載,
卻私心臆度,偏差詮釋,
倒是為非,混淆因果,
如同在國道上逆向行駛般危險。
扭曲戒律,是為「毀謗戒法」。
扭曲經論,即為「毀謗正法」。
自己破戒,只害到自己。
破人梵行,則害到另一個人。
毀謗戒法,
卻可能害到無量無邊的眾生,
破壞無數個清淨戒體。
..
故聲聞律中,
比丘惡見不捨,
狂妄宣稱「婬欲不障道」,
終將遭受羯磨法嚴厲治罰。
菩薩戒中,
無論毀謗戒律、毀謗正法,
都入「謗三寶戒」中(梵網.重10)。
而根本原因,
就在於沒有「正確認識」。
無論戒律或經論,
都一再強調「正見」的重要性,
破戒之人,
容或生起慚愧心而自省懺悔。
邪見之人,
一旦觀念轉不過來,
只有越陷越深,無法自拔,
終將害己害人,感地獄報。
破戒之人,
無論破自己還是破別人,
所破壞的戒體終究有限。
破見之人,
可能只需一句話、一個行為,
就導致無量眾生破戒,
隨著邪見傳播、無窮無盡,
終將破壞難以記數的戒體。
如南山律引《目連問罪報經》云:
「若比丘、比丘尼,
無慚愧心,輕慢佛語,犯波羅夷罪,
如他化自在天,壽十六千歲,墮泥犁中;
於人間數,九百二十一億六十千歲。 」
「破一個戒體」的果報尚且如此,
何況是「破他人戒體」呢?
更何況是「破出家僧人的戒體」呢?
又更何況是邪知邪見,毀謗戒法,
展轉破壞無量僧俗二眾難以估計的戒體呢?

戒法與戒體的差異

「戒法」是本自存在的真理,
如同鹽巴吃了就會感覺鹹鹹的,
戒法是佛陀為凡夫指引「聖人的路徑」,
只要順著持守,
自然會有「轉凡成聖」的效果。
而「戒體」是透過如法程序,
將外在的戒法領納入心,
成為人的生命目標,
只有吃下去,
才會知道到底什麼叫做「鹹」?
戒法.屬無情,戒體.屬有情。
戒法,是一條路徑,
戒體,則要靠人去實踐。
例如持不殺生戒(因),
近.能長壽健康,
遠.能成就如佛的悲心(果)。
每一條戒法都有它的效果,
就如同「單方藥味」。
人得到戒體,
就好像吞下「複方藥丸」,
有五味丸(五戒)、八味丸(八戒)、
十味丸(沙彌戒)、乃至250味(僧)、348味(尼)...
隨著病人吃下何種藥丸,
就能治療煩惱病、業障病,
得到不同程度的效果。
..
如業疏記云:
「問:即(戒)法(就)是(戒)體,
(那)法體(到底如)何分(辨呢)?
答:若望未受(戒之前),但名為(戒)法,
體(本)是無情(的道諦)。
若加(要)期誓(願),要(集眾)緣(虔誠)領納。
(從此)依(戒體)心成(為落實三)業(的根本),
此(戒)法有(真實的)功(德),
乃(可)名為(戒)體。」
又云:「如藥丸喻:
藥味各別,如戒法也,
和合成丸,如戒體也。
丸非他物,即藥成丸。」
(備覽.宗體.前言)

同一師學,如水乳和

六和敬,
是僧體的本質,
只要本質相同,
不管到天涯海角,
終究是如水溶水、乳融於乳。
戒同守、見同解、利同均,
三者是僧人之「體和合」。
身同住、口無諍、意同悅,
三者是僧人之「相和合」。
出家人,
只要具備三種「體和」的素養,
縱使偶然「相和」上有衝突,
終究殊途同歸,
總能回到「同一師學,如水乳和」之大前提。
三寶弟子皈依僧寶,
即是皈依禮敬
這一份徧法界僧眾的體和與相和,
體相共成之「六和合」!
由三體三相,因緣和合,
無論一人僧、多人僧、大眾僧,
無論凡夫僧、賢聖僧、菩薩僧,
自然能夠在隨一住處、隨一道場,
如法落實
止持作持、誦戒羯磨,
處理佛門七眾一切大小事務!
十方釋子同法食,
由六和敬刻劃出來的「趨解脫義」,
正是僧俗七眾
之所以禮敬僧寶、禮敬僧倫體制的充分理由!
故云:
僧寶清淨不思議,身披如來福田衣;
堪為人天功德主,堅持戒行學無為。

少一個都不行 (二) ~老實奉戒不自欺

舉戒律四科為例,
法體行相,四科是一體的,
不是切割可分,也不是拼湊而來。
隨舉出一個,其他三個必定同時彰顯。
最實際的,
如果沒有「戒相」,
在外相上違背佛制的倫理威儀,
就沒人能看到佛制的戒法(戒法)!
也就違背當初得到的戒體(戒體)!
也不符合開遮持犯的範圍(戒行)!
一位如法如律的僧人,
都不用靠嘴巴講,
只單單他在僧團大眾當中,
符合戒臘排班次序,
他的這一個「戒相」,
就已經在向十方大眾說明:
何謂佛制的戒法了(戒法)!
我們一看,就知道:
他是表裡如一,
老實做他身份該做的事情(戒體)!
他的行為確實符合持守範圍(戒行)!
無須口說,
只靠「戒相」就已弘揚戒律、
在為十方眾生「說法演戒」了!
..
住持僧寶,
非以才華取勝,
而以「老實奉戒不自欺」為尚!
敞開全部身心,接納慈父安排,
充此一期.生命暫寄,
法體行相.豐沛身心,
虔敬老實之中,
自能於不動道場,而行住持之大用!
默默行持之間,
自能拂戒香棻馥,徧播三寶之聖幢!
(備覽.宗體.前言)

戒行與戒相的差別

如果要細分戒行戒相,
可分成兩層說明:
一、以三業分:
意業.是戒行,身口.是戒相。
這是針對自身個體,
特別著重在
內心.有沒有憶念戒法?
行為.有沒有持守戒法?
二、以自他分:
自己三業的造作,屬於戒行。
表現出來給別人的觀感,屬於戒相。
此特別著重在威儀表相,
對他人產生的正負面影響。
故備覽云:「三業分之者:
戒行.屬意,戒相.屬身口。」
又云:「若爾,何故資持又云:
三業造修名(戒)行耶?
答:彼兼所(檢)察(的身口二業)言也。」
即將「身口二業」,也納入戒行的範疇。
這時,戒行通指自己的身口意三業,
而戒相即歸屬「外相威儀」了。
(備覽.宗體.前言)

少一個都不行 ~隨成一行,四義整足

或問:這四科可否挑其中幾科修就好?
答:法體行相四科,
並非拼湊堆疊,也無容分割!
在一位持戒行者身上,
只要隨意舉出一科,
其他三科必定同時具足。
因為建立任何一科的「合法性」,
都必須靠其他三者共同扶持,
少一個都不行!
..
如果沒有「戒法」,
如何得知有無如法得戒呢?(戒體)
又何來持犯依據的標準呢?(戒行)
要用什麼去衡量對方表相的虛實呢?(戒相)
如果沒有「戒體」,
戒法對他來說也只是理論罷了。(戒法)
既非該身份,行為也成為空洞。(戒行)
外相上則虛受他人恭敬,名不符實。(戒相)
如果沒有「戒行」,
戒法同樣成為理論。(戒法)
同時也辜負了自己的身份。(戒體)
既沒有行持,自然更不可能有威儀之攝受力了。(戒相)
如果沒有「戒相」,
戒法就沒辦法普遍弘揚開來。(戒法)
也辜負戒體,表裡不一。(戒體)
更導致他人觀感不佳,對佛教產生譏嫌嘲諷。(戒行)
.
故知戒律四科,
不多不少,恰好圓滿,
隨持任一條戒、任一威儀、任一羯磨,
任何一絲「業的造作」,
就完整具備四科在裏頭,
故云:「隨成一行,四義整足!」
之所以把他強分成四個步驟,
莫非是為了便於研究理解,
而生活實際操作時,
四科必然是「同步化進行」,
要怎麼硬分誰先誰後呢?
故云:「言有次第,行不前後!」
資持云:
「問:所以唯四,不多少者?
答:攝修始終,無闕(缺少)賸(剩下)故!
隨成一行,四義整足。
言有次第,行不前後。」
(備覽.宗體.前言)

圓頂方袍之魂 ~攝修始終.成因感果

佛教的特色,
在於他有完整的因果修證次第,
是一整套規劃好的路程,
並非片段、也無模糊。
戒律這一門學問,
與其說是「階段性任務」,
倒不如說是
三寶弟子「形影不離之魂魄」!
既是那張皈依證的靈魂,
更是那一件縵衣、三衣、戒疤、圓頂之魂。
一個人,沒了魂魄將成何狀呢?!
有的人說:
「我已經受戒了,我要開始學習經論了!」
或者說:
「戒律?那是修小乘才要的吧!
大乘心平何勞持戒?...」
南山律提到戒律一門,
是「攝修始終」、「成因感果」!
到底什麼時候才能不用持戒啊?
律論說要到「成佛」為止。
然而
綜觀佛陀一生行持.即可知道,
佛陀並非「不必持戒」,
而是戒法已經成為他生命的全部,
已經完全無法分割了!
始自凡夫僧白四羯磨得戒,
聲聞道之具足果德,
到菩薩道之三聚淨戒,
盡未來際以尸羅波羅蜜多優游法界...
戒法一直是
從始至終、從凡至聖都不可暫缺的。
也可以說:
如果有想要修行、
想要成佛、想要畢業,
那早晚要面對這一科「必修課程」,
想逃避也無可奈何。
既然如此,
與其摀眼掩耳,或是好強掙扎,
倒不如早一點面對,
敞開心胸,接受佛陀的安排,
早日將這一門必修課程,
攝入自己修行的排程當中吧!
因為他是佛陀的「老本行」,
也是自己的「主科系」,
所以他不但學分比重高,
而且從入學到畢業,
所有課程都圍繞著這門主科做延伸,
故他「攝修始終」,
離也離不開,除非放棄轉系。
從低年級實習的土法煉鋼,
待手作熟悉後切入電腦軟體,
到高年級融會運用的論文發表,
最終學分修滿畢業,
成為一位合格的專科生,
他能「成因感果」,
想怎麼收穫,就怎麼栽,沒有討巧。
(備覽.宗體篇.前言)

戒相有兩種涵義



戒相,
是「戒行」所表現出來的「威儀攝受力」。
除此之外,
「戒法」規定的「開遮持犯」,
也同樣稱為戒相。
如同一個國家,
其國民素質與氛圍風情,
即是此法治國家展現的「戒相」。
而他所依據的各部法律,
一條一條的明文記載,
白紙黑字的開遮持犯,
也稱為「戒相」。
前者是針對「行為」,
戒行表現出來的相貌,
故云「以行為相」。
後者是針對「法條」,
戒法記載的條文相貌,
故云「以法為相」,
有這樣兩種的差別。
故備覽云:「戒相有二義:
一、約行為相(為行有儀.名相)。
二、以法為相(如開遮持犯所示)。」
(備覽.宗體篇.前言)

四科之共生結構與住持功能

五戒法、八戒法在何處?
他們散播在法界一切優婆塞/夷身上的「戒體」中,
也正在法界一切優婆塞/夷的「戒行」中成長茁壯,
也必將於其「戒相」中開花、結果、遍於十方,
輾轉感動更多五八戒法之再播種、再茁壯、再開花,重重無盡,流通未來。
十戒法之於
法界一切沙彌/尼、式叉摩那,亦復如是。
具足戒法之於法界一切比丘/尼、
菩薩戒法之於法界一切菩薩佛子,也是如此。
..
戒法-屬於「法」,
體行相-屬於「人」。
只有按照佛制的如法程序(法),
才能造就一位如法的戒子(人),
達到人法緊密融合的共生結構(本質)。
也只有具備體形相的持戒行者(人),
方能將戒法歷歷彰顯出來(法),
達到住持佛教的時代性功能(功能)。
也可以說:
「人能弘戒,非戒弘人」。
所以
五八.沙彌.具足.菩薩等戒法到底在哪裡?
就在每一位
受持當分戒法的佛門七眾弟子身上!
就在他們的戒體、戒行、戒相之中!
此「人法共生結構」的時代性功能,
包含
啟蒙學修、住持維護、慧辨破邪、弘揚流傳,
其實正是七眾弟子每個人都應當共同扛起的責任。
從何做起?
從認識戒律四科:「法體行相」,
扎根的第一步做起!
(備覽.宗體篇.前言)

戒律四科之共生結構

「戒法」是一個總稱,
體行相可說是「內容物」。
如同「西瓜汁」是總稱,
裡面有什麼?
有「西瓜、冰塊、砂糖」。
西瓜,影響西瓜汁純度。
冰塊,影響西瓜汁溫度。
砂糖,影響西瓜汁甜度。
同理,
納受戒法,就成為「戒體」。
落實戒法,就稱為「戒行」。
呈現戒法,就稱為「戒相」。
「三個孩子」,
各自從其獨特的面向屬性,
烘托出「父親」全然的本質!
「戒法」較抽象,
須靠修行人的「體行相」才能表顯出來。
同樣的,
「西瓜汁」也只不過是"溝通的代稱",
他的本身,其實不出那「三種內容物」而已。
如果「戒法」是西瓜汁,
那「體行相」,
無非就是西瓜、冰塊、砂糖。
四大科目,
從一分三,合三歸一,
彼此間有這樣「開合隱顯」的關係,
可說是一種「共生結構」,
緊密依賴而共存共亡。
故宋.靈芝律祖云:
「法之為義,貫徹始終。」
「須知下三,從初得號。」
將後三種,冠上「戒法之頭銜」,
更能幫助我們理解,如下:
戒法之「體」 = 戒體
戒法之「行」 = 戒行
戒法之「相」 = 戒相
一如
每個都是「父親疼愛的孩子」般,
各自堅守崗位,也共同享受那份家族榮耀!
(備覽.宗體篇.前言)

戒律四字箴言

戒律的四字箴言,
就是「法.體.行.相」。
佛陀針對不同身份的人,
制定不同程度的「戒法」。
舉五戒為例,
戒法雖然有無量無邊之多,
但佛陀開出五條戒法,
作為在家人持戒的五條依據。
故云:「聖人制教,名(為戒)法。」
在預先熟悉的前提下,
自己希望受五戒,
能夠依照如法的程序,
剋定期限、緣一切境,
發起誓願、如法觀想時,
就會在內心得到一股力量,
在未來觸境逢緣時,
會不由自主提醒自己那五條戒法,
那一股告訴自己「不可以」的力量,
就稱為「戒體」。
故云:「納法成業,名(為戒)體。」
如法得到五戒戒體後,
盡形壽都以這五條戒,
作為價值觀、判斷標準,
就能逐漸轉化原本要造的所有惡業為善業,
生命也就逐漸提升。
這一連串的生活實踐,
就稱為「戒行」。
故云:「依體起護,名(為戒)行。」
當五戒運用純熟,
不失一位三寶弟子該有的舉止時,
自然能夠得到他人的尊重,
感受到:
「原來佛教的戒律很不錯!不是隨便亂來的!」
就稱為「戒相」。
也就是前三者發揮的利益功效,
尤其著重在給予外人的觀感與信心。
故云:「為行有儀,名(為戒)相。」
(備覽.宗體篇.前言)

戒律四大樞要

由於律藏浩瀚,
而心.境.戒無量,又不易明白,
故南山 道宣大師以科學方法,
歸納成四大科目:
「戒法、戒體、戒行、戒相」,
讓學者一目了然,由簡入繁。
門,
本來是一片厚重的板子,
但是只要鎖上那兩片樞紐,
笨重的板子就瞬間變成一扇門,
瞬間化為大用,
可隔絕內外,防止盜賊侵入。
同樣的,
只要透過法體行相「四大樞要」,
我們就能夠輕鬆掌握整部律藏內涵,
也可掌握佛陀一生隨犯隨制的精神,
是戒律之樞鈕、要義!
對戒律有興趣的人,
是不可不知的"必考題",
也是南山律獨創之一大特色!
宣祖云:「且據樞要,略標四種!」
芝祖釋:「樞即門樞,亦取要義!」
(備覽.宗體篇.前言)

心無量.境無量.戒無量

佛制戒律,
不出在家五戒、八關齋戒、
沙彌十戒、僧尼具足戒四種。
戒條雖然有限,
實則有無量塵沙戒法,
一切無不皆由「四根本重戒」開展出來的。
這四種當中,
隨著最初受戒時的發心,
各自都可以分成上、中、下三品,
如律中云:
「發上品心,得上品戒!」
雖然略分三品心,
實則有無量品差別的發心,
如同極樂蓮華雖略分九品,
實有無量品類差別。
而這四種戒的對象,
一一戒都完全涵蓋
法界一切情與無情的境界,無一遺漏。
因此,我們應先明白:
戒法無量、發心無量、境界無量。
「心、境、戒」,
三種皆是無量無邊的!
(備覽.宗體篇.前言)

南山律四大科目

若把持戒行者,
比喻成「一間企業」的話,
戒法,就如同公司的章程。
戒體,就是與員工的契約。
戒行,就是章程運作成效。
戒相,就是企業整體形象。
章程(戒法),
是一間公司的靈魂,
記載著下面三種:
員工契約(戒體)、
不良率管制(戒行)、
展望與品牌經營(戒相)。
同樣的,
戒法,是一個「總稱」。
其內容包含:
怎麼如法得到戒體?
開遮持犯怎麼行持?
外相威儀能否令人生起恭敬心?
..
在現場實際面上,
例行性的品質管制,就稱為「隨行」。
包含後兩者:
戒行,偏重「自己的持戒與否」;
戒相,偏重「防護外界之譏嫌」。
在軟體操作面上,
例行性的公司總檢討,就稱為「誦戒」。
意即通盤檢討「隨行」實際面上的盲點,
藉著懺悔.回復「戒體」的清淨,
也就是回到初發心,
再次確認自己無違背契約.守好員工本份,
以及各單位有沒有完成本季的預期目標?
由幕後軟體(戒體),
與現場操作(戒行.戒相),
兩者搭配,反覆謀和(誦戒羯磨),
就能夠全面實踐公司章程、達到企業成效(戒法)。
.
一間企業,
無論內外都能夠在水準之上,
自然就能夠帶動當地經濟發展,
甚而擴點延伸,遍地開花,享譽國際!
一間公司,從無到有,
都是靠這一個"具前瞻性"的組織章程!
同樣的,
十法界任何一位有情,
從凡因到聖果,
都是靠著這一個~
佛陀"徧觀法界"制定的「戒法」,
故又稱為「聖道本基」!
(備覽.宗體篇.前言)

戒律,正是「聖法的第一堂課」!

浩瀚的教法,嚴密的織序,
一直是佛陀正法,歷久彌衰的重要因素。
然正以其浩瀚.嚴密,
故往往讓入門.甚至久修者,也難以遍通.得旨。
..
十法界中,
佛法界為「佛寶」,
菩薩.聲聞.緣覺法界為「僧寶」,
轉六凡、成四聖的方法,就稱為「法寶」。
佛寶、僧寶,是「人」,
法寶,是「方法」,
簡單說,
皈依三寶,就是「我願意學習聖法!」
我願意學習「如何成為聖人的方法!」
也就是在十法界中,
剔除六凡、皈依四聖!
出離自心「六凡法界」的煩惱,
追求自心「四聖法界」的安樂!
這是對自己”生命目標”的全面「明白、抉擇與設定」。
..
然而,到底要怎麼開始呢?
戒律,正是「聖法的第一堂課」!
業疏云:「受(戒體)名”聖法”。
由此法故,奉敬守護,淨如明珠,
能為聖道,作基址故!」
資持云:「五分(法身)功德,以戒為初。
無上菩提,以戒為本。安有棄戒,別求聖道?」
無怪乎佛陀廣泛在經律典籍中,
都提到了「三學次第」,
必以戒律為「聖法基礎」,方堪進修定慧。
從最初皈依三寶起,
五八戒居士、十戒小眾、具戒大僧,
必先明白:
「身份之所以,為何?」
「本份之當為,為何?」
南山律更引十誦律中,
佛提到應先將「當分皈戒」內容學習透徹,方可學習經論;
倘若違越次第,「今越次而學」,「行既失序,入道無由。大聖呵責,終非徒爾…」

心得交流

以前總覺得梵網諸輕戒當中,很多戒條完全覺得不可能發生,但是現在看來確實有這種跡象,實在要相當警策,也提醒佛弟子應當擁護三寶。
..
無論輕戒.重戒、
聲聞戒.或菩薩戒,
都是世尊以「佛眼」,
徧觀十法界眾生因緣而制定的!
透過學習戒條,
我們就可發現:
戒律是「戒煩惱」,
眾生煩惱生起處,就是戒律制定處!
目前沒發現,不代表就沒有。
所以
戒律不會隨著時代而變遷、淘汰,
他的原則
貫通於三世、徧佈在十方!
律上說,
戒律是從佛陀的「大悲心」流露出來的!
與諸位菩薩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