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6日 星期一

戒律是僧人的基本學養

其實原本每一位僧人都應該有處理自己、處理大眾的能力,這是佛制任何僧人受比丘戒後都要起碼五夏專精戒律,直到具備誦戒羯磨的本份事,才開許進修定慧的。因此本因法師在說明會就說過:本來每一個僧團都應該自己有處理事情的能力。
佛陀在戒律中,縱然比丘只是小過失,但是影響到僧團規矩時,大眾都可以對他實施呵責、驅擯,倘若言行不懂得自我檢點,辱罵在家人、或是到處說是非等等,破壞在家人對三寶的信心,僧團都還要派人帶著這位比丘去向在家人賠不是呢!
而當比丘違犯重大過失,或是邪見不願意接受正法時,僧團也都應該加以治罰,暫時將他的比丘身份「暫時褫奪公權」,讓他自己反省悔改,才恢復他的權力。倘若犯了四根本戒,佛陀開許經過懺悔後保留僧人身分,但是就從此不再具有比丘全面實質的意義了。倘若選擇不懺悔,僧團就要將他滅擯,永出僧海。
而面對另一種極度惡性的比丘,任何僧團、全教界已經完全拿他沒辦法的,佛陀才說「滅擯」,也就是公告讓「全部佛弟子」知道,從今以後大家看到他,就像看到「空氣」一樣,當作沒有這一個人。這樣的處罰方式,遠比訶責、驅擯等治罰都還要嚴重,因為這代表所有人已經對你「徹底失望」,你也完全不接受法的勸諫,今後任由您隨意來去,就當作沒有你的存在一樣。
羯磨治罰,是針對事態嚴重性,有其輕重次第的,並不是馬上就對他默擯。而驅擯、滅擯、默擯這三者,是有其特定差別的…
而地藏十輪經提到,邪見顛到,扭曲正法的比丘跟在家人,其罪惡遠比造五無間罪還要重,面對這種邪見比丘,雖然還是應該尊重他身上那一件袈裟,但是戒律也說對邪見破戒的人,在家人可以不用頂禮供養的!

弘戒的關鍵

弘揚戒律的人,無論是傳戒場的授戒師,或者教導戒學的師長,用何種角度切入至關重要。
唯識當中提到八識田中的三種種子:「我相種子、名言種子、業力種子」。其中「名言種子」是最重要的,因為精確而相應聖道的名言,對內不但能夠對治我法二執,而且對外能夠催伏惡業,轉變業力。因為修行的根本,正在於以第六意識的名言,對治第七識恆常執著的我見、我慢、我癡、我愛,也同時對治身口的業力造作。
持戒一開始最明顯的效果,就是「業力種子」的轉化,因為至少身口二業能夠隨順戒法,不造惡業。然而戒律更重要的核心,在於明白「戒無漏學」的意義,也就是對治身口二業的目的,在於對治「我相種子」,解脫煩惱束縛。
因此,當我們吸收戒律的名言種子之時,倘若不明白戒律的根本目的,很容易一頭就栽進去行為上的約束,而產生另外一層法執。一旦卡在戒相的法執日久養成,「我相種子」也就滋長壯大,而不自覺。甚至還是覺得自己持戒精嚴,而生起大我慢,整天跟別人比較對立。故廣欽老和尚曾說:「修行,不要在形式上裝飾我相。」
誠如蕅祖所說:「儻恃己修:見不修行,便生忽慢。自持戒,慢破戒者。自讀誦大乘,慢無聞者。自解義,慢愚魯者。自觀心,慢口說者。人我山高,勝負情重,畢生勤苦,止成修羅法界,去菩薩道遠矣。」
判斷行為的染淨標準,除了必須符合戒相之外,更重要的是我相對治深淺。倘若能夠將「我相與行為」兩者之對治結合於戒相名言教授當中,或許方能事半功倍、契符佛意,而且也才不會有副作用,如同本來為了治病而吃藥,結果病沒治好,反而又衍生其他副作用,得不償失。
回頭再反思南山律的法、體、行、相四大科目,祖師的教授並不是馬上就在戒相上鑽研,而是先明白"戒法"在整個學佛、戒定慧三學中的定位,他是「聖道本基」。然後設定好以最究竟的佛果為目標,發起「三聚圓修」的誓願而感發無作戒體。然後才正式進入戒相探討、戒行實踐,或許有其深遠的涵意。

戒律就是僧尼的生活

道宣律師撰述《南山三大部》,以其智慧,將佛陀一代時教切割為化制二教。凡是戒律規定出家人的部分,都稱為「制教」。其餘經論,稱為「化教」。
而其分割線就在於「犯罪之有無」。因為出家人受的戒律,就是他應該要過的生活,倘若該做不做、不該做卻做,就會有「犯戒罪」的過失。這一份過失,來自於他違背當初受戒時發的誓願。同樣的,只要老實奉行,過好僧人的生活,其功德也比一般人還要殊勝。
而經論中的義理,佛陀並沒有硬性規定。願意照著修,就可以開發一分定慧的自性功德;如果沒有修,也不會有過失。
只能說,化教修與不修,只關係到對自性、對真理的隨順或違背;而制教則明確關係到戒法的持與犯,罪業的輕與重。
故制教又稱為"行教",不受則已,只要受戒,是必須在生活中去實踐的。尤其針對比丘、比丘尼二眾,他們所受的戒,剛剛好就是他們完整的生活,大小一切事務、食衣住行,全部都有規定。包含佛門七眾受戒、懺悔的法事,都必須由僧尼承擔。
他們所受的戒法,就等同於他們的生活,因此稱之為制教、行教。

資持云:「一代時教,總歸化行。
開其信解,用捨任緣,故名化教。
制其修奉,違反有過,名為行教。」
業疏云:「
化教.則通被道俗,專開信解之門。
行教.則局據出家,唯明修奉之務。」
(戒法.1通敘戒法.1示相彰名.1正示.1化制)

頂戴果德,作聖道基;因中果號,不應自輕。

頂戴果德,作聖道基
因中果號,不應自輕
法,有軌成的意思。這一條軌道,可搭載乘客,從起點到達終點,也是敘述因果的一連串過程。
凡夫的法,大分為善惡兩途。
種善因.得善果,是「善法之軌」。
種惡因.得惡果,即「惡法之軌」。
而之所以稱為「戒法」,代表著幾種意義:
一、戒法是「聖道之軌」
戒法,專指聖人之法。持戒是聖因,既不是惡業,也不是只為了得到善果!持戒,種聖因.得聖果,是「聖法之軌」。
如事鈔卷三云:「直明此法,必能軌成出離之道。」
二、戒法是「因中果號」
特定來說,初果以上聖人所修的「戒無漏學」,才堪稱為聖法。然而凡夫「納法成體」,即以凡身,修習聖道。表示凡夫領納聖人果德,作為因地起修的方法。
簡單的說,雖然凡夫還在起點,但是因為確定這一條軌道,必定通往聖人之終點,因此,凡夫「行持戒法」,也就等同於「修習聖法」,因為確信這一條軌道的「一致性」。
故事鈔卷三云:「今所受者,就已成而言,名為聖法。」
記解釋:「已成者,初果已上所修三學,名聖道故。今雖在凡,亦名聖法,因中果號也。」
三、對戒法「不可自輕」
受戒人多,持戒者少。如事鈔卷十四云:「受者.法界為量,持者.麟角猶多。」
得戒之時,瞬間感發法界塵沙萬境,皆為持戒的對象。然而於境界當中堪任行持,卻萬中難得其一,如同麟頭上那一根角般的稀少。(麟是瑞獸,國君有道乃現。止有一角,舉此喻其少耳。)
之所以稱為「戒法」,其目的就是為了警策初受戒的人,應當尊重珍惜自己所受的戒體,不應該輕忽怠慢。戒法,是聖道本基,只要「奉敬守護、淨如明珠」,就能夠轉凡成聖、了脫生死,萬萬不可輕忽!
故業疏記卷十五云:「受者雖多,而不自知所受之體。欲警學者,故發是問!」
又云:「舉果目因,以其能通聖道故!復令受者,不自輕故!」
(備覽.戒法.通敘戒法.示相彰名.正示)

制戒/誦戒 時節與廣略之區別

佛陀成道後的最初五年間,半月誦戒都是由佛親自誦略戒:
善護於口言,自淨其志意,
身莫作諸惡;此三業道淨,
能得如是行,是大仙人道。
到了第五年,才發生比丘初犯婬之事,自此佛陀就開始隨著弟子的過錯予以糾正,然後一一制定戒條,但是每半月都還是由佛陀親自誦略戒而已。
每一條戒的緣起,最初一定會有一位比丘示現犯錯,然後佛陀才制戒,而這最初犯錯的比丘,他並不會有「犯戒」的過失。但是只要佛陀正式制成「戒條」了,任何比丘如果又犯,那就正式稱為「犯戒」了!
到了第十二年,開始有比丘「重犯」。在這一天晚上誦戒時,佛陀坐在上面都不開口,初夜過了、中夜過了...到後夜也快過,明相都快要出來了,阿難前後請示了三次,佛陀都只回答:「佛不在不清淨的大眾當中誦戒!」...此時目犍連尊者就用天眼通觀察,發現距離佛不遠之處,有一比丘在這半月當中曾盜取金蓮花葉,因此犯了「盜戒」,但是他卻覆藏沒有出來發露懺悔。於是尊者就將這犯戒的比丘拖了出去...等尊者進來後,佛陀就訓誡尊者,應該要讓當事人「自言」,不應該用天眼去觀察誰犯誰不犯。此時,大眾全數清淨,佛陀才誦略戒。誦完沒多久,明相就出來了。
此時,佛陀正式宣布,從今以後,由弟子們自己誦戒,而且是誦「廣戒」,也就是一條一條完整的比丘戒本。在此之前的十二年之間,雖然比丘隨犯、佛陀隨制,但是一旦佛陀制了,就不會有比丘重犯了,因此這十二年當中的比丘,都稱為「無事僧」。從此也顯示出,從第十二年後,比丘的煩惱漸漸增長,開始有重複犯戒、覆藏罪過的狀況發生。佛陀也就將誦戒責任交給弟子們,並且制定許多羯磨法,作為安定僧團、肅清佛門的家規。
因此,
1.「制戒方面」:
第五年後佛陀才開始制定廣戒。前五年都只以略教偈子作為最高指導原則,也沒有任何比丘違犯過失。
2.「誦戒方面」:
前十二年都由佛陀親自誦略偈。第十二年之後,開始由比丘自行推舉持律能背誦戒本的人出來「代佛誦戒」。
簡單歸納如下:
1.佛陀制戒:
前五年-「制略戒」
五年後-「制廣戒」
2.半月誦戒:
前十二年-「佛陀親誦略戒」
十二年後-「比丘自誦廣戒」

佛歡喜日、僧自恣日

明天是解夏自恣日,每個人都必須在大眾當中,虔誠請求大家憶念我、檢視我,在結夏期間(今年閏六,共四個月)我的行為有沒有違犯戒律?有沒有任何不如法的地方?倘若有,我虔誠地請求諸位大德能夠慈悲指正我,讓我有發現、懺悔、改過的機會。
法界所有道場,在每年的這一天,可說一路攀登,來到最隆重、最重要的高潮。因為解夏剋期精進,大家都在道業上有滿滿的收穫。一方面,僧人藉著自恣後,都回復戒體清淨皎潔,因此之故,自恣日又稱為「佛歡喜日」!就因自恣還淨的關係,這一天是"一整年"當中,唯一不用誦戒的一天!由此可見,自恣在佛陀心目中站的地位與重要了。
律藏中,佛陀是所有七眾弟子的大導師。我們跟佛陀是師生關係,自恣或者半月誦戒,都是例行性的重要會議。佛陀所要強調的,是一種「僧格」,是一種身為出家人該具備的「氣質」。
自恣,不但無形中消除了根深蒂固的「我慢」以及凡夫喜好「覆藏」罪過之心,也在謙卑仰仗大眾之中,反過來成就了自己道業。這一份氣質與僧格,或許才是身為學生供養大慈悲父,令師歡喜最好的禮物吧!一個出家人,只要僧格養成,隨著他到任何一個地方,自然能夠回復大師教法,建立起師長的事業,令師歡喜。在浩瀚無涯的十方僧海之中,令一切有緣眾生,隨嚐一滴,皆同一味!
註:
圖為上慧下律法師、上果下清律師,於9/3彰化齋僧時,長老大德慈悲互相禮之剪影。
由長老們慈悲演示:僧倫座次.有條不紊,如法如律.上敬下和,更凸顯出"僧海澄清,同一大師"之「釋子家風」至今不墜也!...至誠頂禮二位長老和尚!

積極無悔的「健康持戒心態」

堅守戒行,
固然從對佛戒的「信心」而來,
但是更重要的,
是「智慧的抉擇」。
其中必定包含
苦集二諦的「業果抉擇」。
也必包含
滅道二諦的「解脫抉擇」。
通盤客觀的認識,
不帶一絲壓抑及盲目,
才會心甘情願、無怨無悔,
至少也才懂得尊重戒法,
以慚愧心、自慶歡喜地走下去。
縱然
我們沒法一下持得很好,
但是那一份自慶與法喜,
敞開接受、學習老實,
才是學佛最關鍵的第一步!
我們修行求的,
信心與智慧的結晶,
不也只是那一份~
「積極無悔的健康心態」而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