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8日 星期三

何謂惡作罪(突吉羅)?

玅境長老解釋"惡作",即對自己曾經作錯的事情,感到厭惡、後悔,如果可以重來,自己就不願意重蹈覆轍了。故"惡"字,發音應唸"勿"音。

佛性的光輝,在於人性有一種潛藏著,卻又藏不住的"趨善性",猶如夜蛾撲燈火般。縱然再冷血無情的人,最終也將因苦諦的撥撩,而在烏雲密隙間,透出一絲佛性的光輝,光明縱然只有一絲絲,但光明就是光明,佛陀與凡夫本具的佛性,平等平等。

人生的劇本,從最初的無可奈何,到為了生存狠下心,一不作二不休,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終將到某一階段,一個猛醒回神,突覺:「夠了!」而輕輕放下,完全不想再作...此時無需一絲掙扎勉強,甚至還會產生厭惡的感受,如同強逼自己把剛吐出來的東西吃下去一樣。

善惡因果,是好是壞,還是回到每個人本具那最深層、最敏銳的"立判直覺"。從頭演到尾,縱然無奈煎熬,但內心卻總有個底,終將回到那自覺自省與良善的生活。故犯戒雖然稱為「惡作罪」,實際上並不是在講業障深重、呵斥惡行、自我打擊,而是一種全然往內反省與醒悟力量。

惡作~我對自己作這個錯誤行為感到厭惡反悔,我肯定這份良善的直覺,我堅信因果可塑性,隨懺隨放,放眼未來,積極改過......這或許才是懺悔惡作罪的意義吧!凡夫大多從「誤作」到「勿作」,最終「厭惡再作了…」五戒懺悔文中,乞懺者要自己請求懺悔云:「由發露已便得安樂。」受懺者問:「汝見罪否?」答:「我見罪!」又問:「將來諸戒能善護否?」答:「能!」

人生短暫,無須勉強自己。若相信這份良善的直覺,實際的反省改過,才是渡過每個關卡的本錢。
這一份良善直覺,即是佛性光明。
這一股改過動力,即是菩薩資糧。
故盧舍那佛云:「大眾心諦信,汝是當成佛,我是已成佛。常作如是信,戒品已具足。」開玩笑的說,這一筆垂手可得的"巨大資本額",簡直比"富二代"還幸運,故稱為"佛子"。

菩薩唯有「深敬專念」,故能「初無違犯」。倘若違犯了,也能如法懺悔,「離諸惡作」,「犯已還淨」。「真的夠了!我明白了!放下了!」才是真正的"犯已還淨"。

原來,「離諸惡作」並不只是在說"禁止"或"果報"的問題,而是在內心深深提醒自己:「我應該少作些讓自己厭惡、後悔的事吧!」

註:戒律中的"惡作罪",又稱為「輕垢罪」、「突吉羅」。

《瑜伽師地論、卷40》云:「由諸菩薩於諸學處犯已還淨、深敬專念初無違犯二因緣故,離諸惡作。」

《披尋記》解釋:「謂此惡作,於已作、未作善不善事,若染不染,悵怏追變為體,能障奢摩他為業。由此惡作,令不安隱。一切毀犯皆惡作攝,以是說有惡作罪聚。此皆遠離,是故名為離諸惡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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